国资委严禁央企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2008年07月23日11:50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王晓欣

   本报讯 今天,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表示,中央企业的并购重组行为必须实施严格控制。其中,不符合主业投资方向的坚决不准搞,超出自身投资能力的坚决不许搞,投资回报率太低的坚决不能搞。同时,严格禁止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保险业等项目。

  针对目前一些中央企业扩张冲动很强,以及不顾自身能力在境内外同时新开多个投资额巨大项目的情况,李荣融表示忧虑,并明确表示,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已经确定,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围绕主业搞调整,做强主业搞重组。

  李荣融表示,将从严从紧控制中央企业的投资规模。据悉,根据年初上报的投资计划,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2万亿元,增长速度达36.7%,国资委重点跟踪的38家中央企业上半年投资同比增长16.9%,而38家以外的中央企业投资增长达98.9%。针对这一情况,李荣融明确表示,中央企业投资规模将严格控制在合理负债率之内,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40%。同时,坚决调整核减不必要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和高风险领域投资活动。企业主业投资项目必须报国资委备案,非主业投资项目必须经国资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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