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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友监督交警”应抱有健康心态
2008年07月20日17:03
来源: 红网
公安交巡警被称为司机们畏惧的“娘舅”,他们在交通执法中呼风唤雨,威风凛凛,手中掌有罚款生杀大权,一般人惹不起。可是,偏偏有人敢碰。7月17日早晨7点,一则题为《史上最牛的警车渝A9958警司机边开车边抽烟现场实录》的帖子,出现在天涯重庆论坛,发帖网友名叫“天道酌勤”。(7月19日《重庆商报》)
网友监督交巡警,而且有证有据地把现场实录发到网络上,罕见吧?笔者分析,他可能持有两种心理:一种心理,出于某种报复心理。公安交巡警,你们平时牛吧,动不动就以执法者自居,指手划脚,稍不留意就亮出罚款令牌,而且不给人申辩的机会,还常常以态度不好狠狠加罚。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人呢,你以为你一辈子不犯个违反交通法规的错,这下子被我逮住了,而且是现场实录,上网给你曝曝光、露露脸,看你还有没有治。尽管通过网络曝光,对交巡警执法犯法有警示作用,对其文明执法有促进作用,社会效果是好的,但出发点是为了借机报复执法者。虽属动机不良,也是“坏心办好事”。 网友的再一种心理,出于维护交通执法者的良好形象。公路交通执法者,你首先要带头遵守公路交通法规吧,边开警车,边抽着烟,成何体统?你将来怎么有嘴去管别人,留下个尊照吧,来个心灵震荡,借以好好反思,下不为例了,改了就好,知法守法,打铁先要本身硬,有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再去管人,底气就足多了。动机好,社会效果也好,称得上“好心办好事”。 但如果出于维护执法者良好形象的心理,就应该拿着交警现场违法实录,到所属主管单位去举报,别忙着网上曝光,这样尽管社会效果良好,社会影响不好啊。笔者不知,公众实录上网曝光,是否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但实录只见警车和从窗口伸出夹着烟头的手,不见尊容,可能好多了。话又说回来,公众只是个业余监督,是没有罚球权的场外裁判,监督渠道过分点,也有情可原。此种心理,当属于亚健康。 被监督的交巡警,这下子栽了,好名不出庄,恶名扬天下,网络是何等速度,不少网站铺天盖地而来,这下也是不用炒作的露脸了。笔者分析,当事交巡警可能同样持有两种心理:一种心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交巡警执法犯法司空见惯,又不是我第一人,也不会是我最后一人。除了在网上披露有点社会压力,违法的是自己,处理的是内部,运动员当裁判,处罚还不是走走过场,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没有知过改过,日后我行我素,依然如故。 违法交警的另一种心理,从中吸取教训幡然改过。边驾车,边抽烟,虽然算不上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毕竟是违法行为,公安交警知法犯法,错加一等,严重影响了作为执法者在驾驶员心目中的应有形象。执法者守法,题中之义,执法才更有说服力。除了从维护执法权威的高度去认识,还心悦诚服地接受内部执法监督依法从严处理。并从心底里感激“天道酌勤”网友的舆论监督,力争成为交通法规的模范遵守者和依法执法者。 此外,笔者但愿,“网友监督交警”这件事是真实的,不是有人导演的炒作,成为网络“故事”;同时,也翘首盼望被网络曝光的公安巡警违法者受到执法部门严肃认真的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情况,也不要成为糊弄网络的“故事”。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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