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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资倍增计划”难点在哪?
2008年07月11日10:24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城雄□每日观察第363期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农工党在今年的省政协提案中提出,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速度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两者的增幅极不合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有关的委员提案时说,广东省将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推荐阅读
对此消息,笔者深感欣慰,这是多年来官方机构首次正视工资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之间增长幅度的不合理性,并提出要解决此问题的目标。不过,这样的一个目标虽然令人振奋,但是却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目标的实现前景还是令人担忧。 首先,实现工资倍增计划的难度相当大。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工资已经不再是政府一纸文件就能够左右的,工资水平不仅取决于当地的劳动力供应状况,周边地区的劳动力价格,甚至会受到国际市场上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工资倍增计划最容易的就是政府公务员,直接加工资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劳动者就业的主战场——非公有企业来说,过高的工资涨幅要求有可能造成大量企业的亏损倒闭,因为企业要面对的竞争对手不仅是本省,还包括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企业。如果人力成本过高可能引起职工大面积失业,工资水平不仅无法提高,还有可能下降。 其次,职工工资增长是不平衡的。平均工资增幅一定的条件下,有些职工的工资增幅可能远远高于平均增幅,而一些职工的增幅低于平均增幅,甚至有可能负增长。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现象,不这样就难以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如果职工平均工资的高增长建立在职工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基础上,这样的增长可能会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提出一个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目标,而需要一个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 要实现职工平均工资与经济增长相匹配,又兼顾效率与公平,政府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调节收入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3方面考虑: 第一,提高最低保障水平。最低保障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劳动力市场供应量的大小,如果在最低保障条件下,失业人群都可以过上非常优裕的生活,那么可以想像,市场上就业人群的工资水平将大幅提高,否则企业将难以招到足够的劳动者。 第二,降低税收水平。目前财政收入或者税收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经济和工资的增长,这说明税收的负担处于一个不合理的水平,税收过高将抑制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减少企业的劳动力需求,也会抑制职工工资的增长。如果降低企业的税赋水平,企业的利润提高之后,就可以加大对劳动力的成本投入。 第三,可以考虑直接补贴全部劳动者。曾经有人提出将全国财政超过预算的收入平均发给全国居民,据说可以每人发1000元。对此建议笔者深以为然,类似这样的全民补贴,可以大幅度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福利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因为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1000元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而对于富人来说,1000的补贴仅仅相当于其收入的极小部分。当然,如何进行直接补贴和补贴多少则需要进一步进行探讨。 总之,正视职工工资水平增长速度和经济发展速度之间的巨大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但是要实现职工的工资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真正让老百姓享受经济增长的红利,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只有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致力于理顺社会分配机制,加大财政收入对于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力度,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中心) 注:本文为中国江西网独家特供和讯网稿件,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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