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将设立合规总监
2008年05月15日02:27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陈洁

  商报讯 在保险公司之后,券商也将在公司高管中设立专门的合规总监。昨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并遵守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简称必须“合规”。

  《规定》对证券公司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公司制度等多方面的合规管理做了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应急处理、报告及问责制度,并建立违规举报制度,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规定》要求证券公司设立合规部门或者指定有关部门,并设立领导合规部门的合规总监,专门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需要向当地证监局递交证券公司季度合规报告和年度合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相关制度的建设及变动情况;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等等。如果合规总监无合理理由未能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报告,将依法追究责任或者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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